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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宇辰律师在船舶•航空器的引进及租赁交易其其他资产金融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作为 Asset Finance专业律师,崔律师在包括BBC、BBCHP、Finance/Operating Lease等在内的租赁合同及包括TC、CVC、COA等在内的运输合同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此外,崔律师也负责处理利用私募基金的海外房地产及其他替代资产投资、海外项目融资相关咨询及金融监督院、企划财政部、韩国银行等金融规制部门相关法律咨询。
学历
2007 |
第36期司法研修院 |
2005 |
首尔大学法学学士 |
2004 |
第46届司法考试 |
经历
2010-至今 |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Lee&Ko) |
2007-2010 |
法务官 |
主要业务方向
资格/会员
语言
主要业绩
船舶/航空器
- 引进1架Boeing B777-300ER航空器相关海外投资及韩国结构化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6)
- SK海运超大型原油运输船舶(3艘)反向融资相关法律咨询(2016)
- SK海运LNG船舶(2艘)反向融资相关法律咨询(2016)
- H-Line海运引进散装货船(4艘)相关金融的法律咨询(2015)
- 依据韩国输出入银行的Eco-ship的大韩海运的2艘二手散装货船的后顺位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5)
- 引进Airbus A380航空器(1架)相关的海外投资及韩国结构化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5)
- 利用私募基金的Airbus A380航空器(1架)运用租赁后顺位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5)
- 大韩海运LNG船舶(1艘)反向融资相关法律咨询(2014)
- 现代商船专用船舶业务部门出售及重组工作相关法律咨询(2014)
- 利用私募基金的Boeing B777-F1H航空器(2架)运用租赁后顺位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4)
- 韩进海运LNG船舶(1艘)、SK海运的油类货船(3艘)反向融资相关法律咨询(2013)
- Polaris海运的散装货船(10艘)引进金融相关法律咨询(2012)
- 韩进海运、SK海运、现代商船LNG船(各3艘)反向融资相关法律咨询(2012)
项目融资/其他
- 通过私募基金的Infrastructure(沙特阿拉伯的Rabigh IPP)Debt投资相关法律咨询(2016)
- 私募基金通过Limited Partnerships/REITs的海外房地产担保贷款债权投资相关法律咨询(2015/2014)
- 韩国贸易保险公司的对外贸易保险、韩国输出入银行的保证书相关审查及出具意见书(随时)
- 韩国银行、企划财政部、金融监督院等金融规制相关法律咨询(随时)